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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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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私自与儿子、侄子签订承包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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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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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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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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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据你所述,你们村委干部牛某与其儿子、侄子所签坑塘承包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你们村的群众可以推选二至五名代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以维护全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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