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大力加强公证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公信力,完善公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办证总量和业务收益继续稳定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积极服务于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省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人员及时介入各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日照、莱芜等市的公证机构先后为济南市北园大街轨道交通改造、青岛海湾大桥建设、东营黄河大桥建设、海阳核电站工程、日照港挂牌上市、济青高速公路---南线建设等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省累计办理国家、省、市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证2000多件,涉及工程建设金额700多亿元,有效地发挥了公证职能作用。
(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广大公证员主动与金融部门沟通,积极办理借贷和融资公证,促进金融信贷安全。威海市公证机构与各大银行建立了常年公证业务协作关系,全年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1万余件,涉及金额30多亿元,履约率达98%以上。淄博、枣庄、济宁、菏泽等市公证机构积极承办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公证服务,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产权交易办理兼并、重组公证,保证了政府土地出让及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合法有效。青岛市公证机构为海尔、海信等知名企业到国外设立办事机构、申请专利、索赔诉讼等办理公证事项834项。济南市公证机构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援外建设项目,办理了大量的销售证明书、审计报告、董事会决议及招投标项目等公证业务。
(三)积极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人员以预防纠纷、维护稳定为目标,全省共办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公证、解决拖欠工资、困难企业职工分流、医患纠纷等公证事项10万余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400余件。
二、强化县域公证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省厅及时制定印发了“全省公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指导意见”,确定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五项重点服务任务”。9月份,省厅分别在东阿和桓台两县召开了全省县域公证机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东阿、汶上、即墨县(市)司法局和桓台、单县、莱城、荣成、莒南公证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经验和做法。
(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许多县域公证机构开设“预约公证”服务窗口,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对困难农民、五保户等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德州市陵县公证处在全省首创农村公证公示制度。滨州、莱芜、临沂、聊城等市的县域公证机构围绕农村“四荒”拍卖、滩涂荒碱地开发、农业生态建设、村庄规划、农村新城区建设等提供公证服务。
(三)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即墨市公证处对农村新一轮土地承包实行严格的现场监督公证,受到村民的信任和肯定,化解了干群关系紧张和不稳定因素。滕州市公证处为农副产品出口合同办理公证。据统计,全省办理的农业承包、土地流转、退耕还林等涉及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公证8万多件,约占全省国内公证业务办证件数的25%。
三、以提高公证公信力为目标,加强质量监管
(一)从源头上加大监控措施,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继续在公证处实行公证质量检验员制度,将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全省共设立质检岗位160个,配备专兼职质检员220余名,有效减少和避免了公证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了公证人员的执业风险。4月份,省厅召开了全省公证质量检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了10个“公证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37名“优秀质检员”。经初步测算,2006年公证投诉率为1.8‰,处结率为95%,公证质量总体情况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二)加强公证人员继续教育,为提高公证质量创造人力资源条件。各市认真抓好公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专业知识培养。截止年底,有80%以上公证处的人员学历层次有了新的提高,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逐年增多,本科以上学历的已占公证员总数的70%。公证理论研讨活动、论文质量和水平逐渐提高。涌现出了一批专业素质较好的公证人员,公证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
四、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完善制度建设
(一)建章立制,完善与《公证法》相衔接的配套规章。省厅依据“一法三规”的要求,相继起草了“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公证机构负责人选任指导意见”、“公证处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司法局制定出台《青岛市公证质量评查标准》、济南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公证质量管理办法》,淄博、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多数市建立完善公证机构业务、质量、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保证体系等方面工作操作规程和运行机制,公证工作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二)加强管理,提高了管理部门服务效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管部门认真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公证质量检查,协助公证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公证处的实际问题。计算机已普及到全省各公证处,40%的公证处达到人均一台。30%的县域公证处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
五、认真开展岗位培训活动,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
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迅速在全省公证队伍中开展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省厅制定印发了以突出“学法练兵强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6月份,省厅召开全省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及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辅导员培训班后,各市也都普遍召开动员会或举办各种类型的公证岗位培训班,进行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公证应用软件微机操作技能的强化学习和培训。全省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参训达2000余人次,累计每位公证人员达到40学时。
通过学习培训,全省70%以上公证人员基本掌握了计算机操作技能,90%的公证处已经使用公证业务微机操作应用管理软件。为检验培训效果,按照司法部对考试工作部署,我省17市司法局在同一时间、集中设置考场,组织公证人员进行统一闭卷考试,全省1120人参加考试,取得较好成绩。